未婚同居分手很快就结婚了,未婚同居分手女方很快结婚了

在现代社会,随着人们观念的逐渐开放,非婚同居成为“热点”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,非婚同居者的年龄也在逐渐降低。当然,未婚同居一直被诟病,给男女双方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伤害。那么,未婚同居有哪些危害呢?下面,让无忧找律师网边肖用一个案例告诉你![案件简介]

2009年,原告与被告刘在邵阳某公司工作期间相识,相爱并确定恋爱关系。2010年,和刘在父母的催促下举行了一场婚宴,但他们以夫妻的名义同居,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2011年,他们生了一个男孩。儿子出生后,刘南下广东打工,因交友不慎而染上吸毒、赌博的恶习。和刘经常因为这个原因吵架,感情很快就冷淡下来,刘也很少给钱给养孩子。

2013年8月,被告人刘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两年。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,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,但未就抚养子女达成协议。向法院提起上诉,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,被告刘按月支付抚养费。

2016年,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,判处孩子父亲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,直至孩子成年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,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伤害或歧视。对于子女的抚养,要从有利于其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角度,结合双方父母的相关情况来确定。本案中,非婚生子女近年来一直与原告生活在一起,被告刘有吸毒史。为了使孩子有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,原告陈某抚养他们是可取的。被告刘自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,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。

[法律解释]

非婚同居的危害

第一,给女方心理带来很大压力

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有时来自于女方的主动,但更多时候是男方要求女方去迎合或抵制。但结婚前后的心理状态大不相同,由此带来的恐惧、自卑、冲突等心理压力接踵而至。调查发现,27.3%的人害怕性交后怀孕,21.3%的人非常懊悔,21%的人害怕破坏自己的名誉。流产时,48.4%害怕手术的痛苦,17.3%害怕告诉父母,13%不在乎,62.3%害怕手术后遗症,20.7%害怕失恋后再找对象,17%无动于衷。

第二,它对妇女的健康有严重影响

堕胎是在不想生孩子的前提下怀孕的补救措施。对于婚前性工作者来说,堕胎有三个不良后果: 第一,不能正常恢复健康。为了不让别人知道,有的年轻女性手术后马上去上班学习,严重影响身体恢复,甚至导致大出血; 第二,容易损伤生殖器官,造成事故。有的年轻人不敢去医院人流,不敢去找那些江湖医生,不敢在极其不科学的条件下做手术,对生殖器造成极大的伤害,有的甚至死亡,有的被素质低下的江湖医生羞辱,身心俱伤; 第三,造成很多并发症。

医学研究和临床资料表明,堕胎可导致女性

月经减少、闭经、性冷淡和不孕。再次妊娠易导致流产、子宫内膜异位症、生殖器官炎症、前置胎盘、胎盘粘连植入、子宫穿孔、产后出血甚至宫颈癌。

第三,使恋爱关系出现不利于女性发展的趋势

在没有婚前性行为的情况下,两个恋人是平等的,可以自由选择,但之后的情况就不一样了:一是双方的吸引力相比过去逐渐减弱。本来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,现在变成了“就这样”。过去的荣耀和魅力不耀眼,不充满力量; 第二,女性重新选择的机会减少。原来那个男的很迁就那个女的。自从女方向他承诺后,她就认为“她再也离不开我了”“不是别人,正是我”,于是开始对她采取随意武断的态度。

另一方面,女方已经把自己的贞操给了他,自己是“自己的男人”,但又担心男方会因为害怕被抛弃而改变初衷,所以一次又一次的纵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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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包容男方。即使她发现他有很大的缺点,也要安于婚姻,耽误了终身大事。调查显示,性交后,10.7%的女性想报复男方,21.3%的女性后悔,无法摆脱男方,就是这个原因; 第三,男方对女方的怀疑开始萌芽。恩X思曾经说过:“性是排外的”,女人也不例外,男人总是希望女朋友相信自己,对自己开放。一旦和她们发生性关系,她们又开始怀疑这个女人。“她这样对待别人吗?”如果女方过去谈过几个对象,这种猜疑就会加重,可能导致恋爱关系的终止或者婚姻生活的不和谐。

第四,给婚礼蒙上阴影

新婚是人生最幸福的事件之一。但是,如果你婚前有过性行为,或者你的新娘怀孕了,你就失去了幸福,给幸福蒙上了一层阴影。从新婚夫妇的角度来看,双字并无新意,只是走在形式上;周围的人会议论纷纷,瞧不起他们,认为他们“不雅”。虽然有一些苛刻的传统观念,但要扭转“国情”,抛弃传统文化并不容易。

第五,它给婚姻生活带来了许多不愉快

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“内疚”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,害怕被别人发现。没有良好的生活环境,双方很难体验到性快感。反而留下了痛苦的性经历,容易造成夫妻一方性功能障碍,如性冷淡、阳痿,导致夫妻关系不和谐。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障。如果女方因为被抛弃而患上哑巴吃黄连,她会对男方怀恨在心。婚后她会求助于丈夫,丈夫会找“心碎者”讨回公道,引发纠纷、违法事故,甚至引火烧身,造成家庭不幸。

目前,婚前性行为呈现出数量越来越多、越来越年轻的趋势,已经成为世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。近十年来,根据国内外大规模调查,社会对婚前性行为的认可程度在国外并不都是允许的,比例在60-70%之间。国内虽然宽松,但比例只有30.5%。

第六,我永远失去了新婚之夜的甜蜜

新婚之夜很迷人。男女双方都得到了亲朋好友的良好祝福,他们的一切性行为既满足了自己情感发展的需要,也遵从了自己的自然欲望,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法律的保护。把你和他当时的灵肉结合在一起,是新鲜的,是神秘的,是永远值得纪念的。

然而对于有过婚前性行为的双方来说,“新婚之夜”已经永远失去了。“同居”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新奇和神秘。婚姻对他们来说已经程式化了,甚至成了可有可无的鸡肋。

同居关系为日后维护女方合法权益埋下祸根。要知道,婚前同居是自愿的,没有人会用刀逼你,也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法律的保护。如果以后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我们只能同情你,帮不了你。

重要的是要知道社会和法律承认并保护他的合法妻子。那些婚前有过性行为的男女偷偷撕下了男女之间最后一层薄纱,却没有条件让你细细品味爱情的甜蜜。他们的性欲来去匆匆,留给他们的只有一些原始的刺激和沉重的罪恶感。这一切怎么能与朦胧、温柔、玫瑰色面纱的新婚之夜相比呢?他们真的浪费了自己更应该珍惜的东西。

七、会引起许多矛盾和纠纷

因为婚前性行为可能会造成遗弃、婚前怀孕、丢脸、怨恨、报复、暴露、惩罚等诸多后果,所以往往会造成一些意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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