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的刘女士打电话:
2000年我和老公通过法院调解离婚,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老公所有,孩子由老公直接抚养,我不再支付抚养费。但是离婚后,由于种种原因,我没有离开家,仍然和老公孩子住在一起。事实上,就像从未离婚一样。期间,我和老公还是像以前一样一起做生意,一起做家务。六年过去了,现在要和老公分开。请问,我还能认领分割的财产吗?
回答:首先你要纠正你的说法,你所谓的“老公”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你老公,应该叫你前夫。你和前夫之间的法律关系,从你当庭调解离婚之日起,已经依法解除。之后你们虽然还像以前一样同居,但只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同居,不能算是再婚或者原关系的延伸。在这种情况下,同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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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系的双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,但只能是同居期间双方在分割共同创造或合法获得的财产。根据你的具体情况,2000年离婚后只能要求与前夫分割共同创造的财产,离婚前不能再要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。无忧找律师com推荐增值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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